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的成立一般都按照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进行。要约可以对承诺约定期限,但承诺不可以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变更。那么,承诺的实质性变更指什么呢?承诺期限可以变更吗?何为
承诺期限?
黄石合同律师咨询承诺的实质性变更指什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所以一旦承诺人变更要约内容,就会产生一个新要约,而不再是一个承诺,故也就不存在对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的说法。另外,若是承诺人对要约做出的是非实质性变更,且要约人接受,邀约中也没有禁止受要约人不得对要约作出任何变更的情况,则该承诺有效。
实质性变更要约的情形包括: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法、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黄石合同律师咨询承诺期限可以变更吗
合同法规定,附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被撤销,只能撤回;而承诺期限本身又是要约的内容,所以承诺期限也不可以撤销,只能撤回;所以,要约承诺期限的变更只能通过撤回要约的方式实现,并且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黄石合同律师咨询何为承诺期限
承诺期限是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所谓“有效期间”,一般是指:
(1)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均为有效期间;
(2)要约未定有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在合理的时间(包括信件、电报往返时间和当事人考虑所必须的时间)内即为有效期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黄石合同律师咨询。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2364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